显示菜单

紧急情况下的《难民问题全球契约》

關鍵點
  • 任命一名专职工作人员(《全球难民契约》[GCR]联络人),负责监督《全球难民契约》在贵组织应急行动中的实施情况。
  • 审查收容国政府、捐助方和其他行动者做出的与国家行动相关的现有认捐,以评估是否可以启动这些认捐来支持应对行动。
  • 支持收容国政府成立部际工作组,根据难民协调模式(RCM)和难民应急计划(RRP)制定全面的应对计划(GCR第21段)。
  • 您可以在《联合国共同承诺》的摘要页面上查看您所派驻的国家是否是联合国各机构已为其签署《联合国共同承诺》的50个国家之一。难民署和在该国的联合国机构可以通过联系联合国驻地协调员办公室来启动联合国共同承诺,驻地协调员可以就如何在紧急情况下利用这一承诺提供详细指导。
  • 动员专题多方利益攸关方认捐和区域支助平台支持难民应急计划。
  • 利用多边开发银行(MDB)和发展行动者现有的或计划中的发展资金,确保难民与国民一样融入社会经济生活并获得国家服务。

後緊急階段

  • 在紧急情况后阶段,必须动员国家和地方政府、多边开发银行和发展行动者利用其现有或计划中的发展资金,确保难民与国民一样融入社会经济生活并获得国家服务。
  • 倡导政府和其他利益攸关方在GRF提交认捐。GRF提供了重要的机会,可借以进一步推动各国提交新的认捐或落实现有的认捐,并呼吁加大对难民复原力的支持力度,减轻收容国的压力,并通过自愿回返的方式在第三国或原籍国找到解决办法。
  • 在今后的活动(如GRF、高级别官员会议、区域会议、捐助方访问团等)中宣传现有的政策承诺,倡导筹集资源和付诸实施。

在这个部分:

向我们反馈

告诉我们您对新网站的看法,帮助我们改善用户体验。

向我们反馈

告诉我们您对新网站的看法,帮助我们改善用户体验。

帮助我们使手册保持最新状态
建议对此页面进行改进
验证码

欢迎来到全新的《难民署应急手册》网站。如果您是难民署工作人员,请使用难民署凭据登录。从2023年4月1日起,所有非难民署工作人员可在此重新注册